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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咸阳市2018年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科技创新供给,推动科技与经济、技术与产业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科技计划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聚焦我市现代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现就咸阳市2018年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申报受理时间为2018年5月7日至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地点:院务楼408室

二、申报要求

1、在研或未结题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对于技术创新有重大影响或产业技术带动明显,有望成为经济新增长点的项目、需要延续的项目,需要提供项目进展情况和提出延续申请;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七份,需要提交电子版。书面材料按项目建议表、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附件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得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

3、2018年申报指南见附件,申报书、建议表在咸阳市科技信息网(http//www.xyinfo.gov.cn)和咸阳市财政信息网(http//www.xycz.gov.cn)下载栏目下载。

4、学院教职工登录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申报,通过科研处审核后方可打印纸质报表。

科研处

2018年5月3日

2018年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18年咸阳市科技计划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通过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为推进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全面落实五新战略任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转移,加快爬坡过坎、追赶超越,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一、咸阳市科学技术研究攻关计划

(一)重点支持范围

1、农业科技领域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导向,围绕“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总体目标,聚焦主要经济作物优质高产与产业提升增效科技创新,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建立高水平的蔬菜、苹果、桃、猕猴桃、石榴、核桃及畜禽养殖等科技示范园或示范基地,就地转化应用一批重点科技成果,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工程,构建新型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生态美好和科技进步水平提升,培育农村住宅、环保、清洁能源等发展新动能,为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1)农业新品种选育与引进示范

①优质高产多抗广适小麦新品种选育与引进;

②优质、高产玉米新品种选育与引进;

③高产、高油分、低芥酸、低硫苷杂交油菜新品种选育;

④果蔬新品种引进选育及配套栽培技术研究;

⑤畜禽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及养殖技术研究。

(2)现代农业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应用

①小麦、玉米超高产栽培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②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综合防治技术研究;

③农业高效节水及水肥一体化技术研究与设备开发;

④高效低污染新型肥料、新型农药研制与生产示范;

⑤新型农田、果园作业机具及设施农业装备开发;

⑥设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⑦主要农作物和果树化肥、农药减量施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⑧畜禽优质高效规模化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

⑨特色经济林丰产优质高效栽培技术和农林产品保鲜、储藏、包装及深加工技术研究与示范;

(10)水果、蔬菜、花卉等园艺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与示范;

(11)物联网感知农业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基于“互联网+”的村镇建设信息平台开发与应用。

(12)村镇水资源开发、饮用水水质提升与污水处理技术应用研究与示范;

(13)村镇生活垃圾本地化无害化资源化循环处理与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3)现代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及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①现代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支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内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示范带动项目;

②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星创天地”建设:重点支持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县(市、区)、农业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申报的“星创天地”项目。“试验示范站”模式建设:重点支持以苹果、猕猴桃、茯茶、蔬菜等主导产业为主,产学研结合的试验示范站模式建设,带动农业优势产业发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项目:重点支持省、市级派驻首席农艺师的企业创新、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进村入企创业,专家大院、农业试验站建设,农业科技人才培训,科技扶贫以及法人、自然人科技特派员开展创业的项目。

2、工业科技领域

以提高我市工业技术整体水平和行业科技创新能力为着力点,聚焦我市三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和四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坚持自主创新、集成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工业化与信息化相结合、产学研用相结合,以科技产业化为目标,加强科技创新供给,力争在重点行业的关键技术领域实现突破,加快技术创新平台和现代科技服务业发展,加快先进成熟技术和工艺的推广应用,围绕《中国制造2025》,破解咸阳制造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培育产业链,消除科技创新中的“孤岛现象”,着力打造科技创新产业集群。

(1)电子信息技术及产业化

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网络、云计算、物联网、集成电路、高端软件、新型显示、大数据在公共服务与重点行业领域的应用示范,促进应用市场培育,推动产业规模化发展。

①集成电路及数字混合电路设计;

②新型光电信息材料及其制备工艺技术;

③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技术及产品、LED背光源技术和OLED显示技术及产品;

④软件、芯片、传感器、物联网关键技术、新一代电子通讯技术及新产品;

⑤新型电子元器件、信息安全产品及智能交通产品等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与开发;

⑥云计算技术、大数据技术、智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技术、新型互联网技术与应用。

(2)智能一体化技术及产业化

装备制造业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的研究及开发;风电设备、核电设备关键零配件开发、新型传感器及分析检测仪器;高性能自动检测系统;先进制造装备核心装置及控制系统;行业专用仪器仪表与设备;表面工程与再制造技术与装备开发;大型成套装备制造技术及新产品开发;新能源汽车用电机、电控、电池关键共性技术与产品开发。

①智能技术关键零部件、涂布设备,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及产品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

②专用数控设备、工业机器人及其关键零部件;

③高速列车轨道交通、关键零部件及配套产品研发;

④数字化医疗仪器技术与设备的研发;

⑤精密加工及成型设备制造与技术研究;3D打印技术应用及设备研发;

⑥数字化集成技术与高性能仪器仪表开发与应用;

⑦高低压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与技术研发;

⑧智能电网技术及设备;

⑨工业窑炉新技术新工艺及装备研发;

⑩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关键零部件、涂布设备、配套设施等关键共性技术与产品研发。

(3)新材料技术及产业化

开展技术先进、环境友好、节能降耗、市场前景好的项目技术攻关,重点支持有利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有利于形成产业链的技术与产品。

①电子信息材料:电子封装料,电子浆料,电子化学品;半导体发光材料与器件;平板显示材料;光伏玻璃、特种玻璃与镀膜材料、碳化硅;电子功能陶瓷材料、磁性材料、特殊基覆铜板材料制备工艺及产品开发。

②节能新材料:半导体照明材料;导热、储能材料;太阳能材料制备技术与产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负极材料、电池包、电池管理系统;燃料电池电极、固体氧化物、二次电池电极膜、固态电解质、储氢合金粉及其他储氢材料;气凝胶材料、生态环境材料、节能建筑材料制备工艺及产品开发。

③先进复合材料:碳/碳复合材料,摩擦材料,粉末冶金材料;橡塑复合材料、树脂基复合材料、功能性纺织材料、纳米材料;钛材及制备工艺、稀土材料、石墨烯材料、碳纤维材料、膜材料等的制备工艺及产品开发。

④化工新材料:工程塑料、聚醚醚酮材料、特种橡胶及制品、高性能纤维、特种纤维、特种涂料、粘合剂、工业助剂等新技术新工艺及产品开发。

(4)生物医药技术及产业化

支持生物制品、化学制药、现代中药、健康养生产品、医疗器械、制药装备集成技术、研发领域的产业化项目、共性技术攻关等。

①中药、天然药物中有效成份,有效部位的分离制备和新发现的药物资源以及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的应用研究。

②针对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感染性疾病、炎症免疫相关性疾病等重大疾病及常见多发性疾病的中药新产品研发。

③优势中药品种的二次开发、中药大品种培育、中药制药新技术、新装备的集成应用研究。

④中药渣、果渣等资源可持续与循环再利用技术研究。

⑤新型保健药品、健康养生产品的开发及装备研究。

⑥新型生物医疗设备、诊断检测仪器与试剂等的研发

⑦生物基高分子新材料、生物基绿色化学品、新型酶制剂等研发。

⑧新型疫苗、生物药、小分子药、多肽类药的研发。

⑨食品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及新产品研发。

(5)现代能源化工技术及产业化

煤化工、石油化工产业化成熟配套工艺深加工技术研究;清洁生产技术和工业自动化技术应用。

①煤化工产业工艺技术的开发,新能源相关新产品开发研究、产业化相关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火电(锅炉)脱硫、脱硝技术及产品开发。

②煤焦油、煤层气、油页岩、煤矸石、粉煤灰、地热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研究。

③动力电池与插电/增程式混合动力系统;

④以工业窑炉的新型燃烧装置、高效节能电动机、充放电产品等为关键技术的节能减排新技术及新产品、新装备研究开发。

⑤生活与工业废水治理新技术研究与共性技术推广、工业固体废弃物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与设备。

⑥催化剂及助剂的工艺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3、社会发展领域

围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建设节约型社会,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科技惠民等促进社会进步重大课题,突出具有我市优势和特色的中药健康产业,开展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等的技术集成和应用示范,促进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优先支持:

(1)临床诊疗保健技术及创新成果的推广示范

①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治新技术创新引进与应用;

②临床疑难病、重大疾病的基础与临床联合研究;

③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

(2)中药材栽培、中药饮片炮制及中药新制剂开发

①常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②珍稀濒危中药材种苗快速繁殖技术研究与示范;

③中药饮片炮制加工及贮藏技术研究;

④疗效确切的医院制剂和以咸阳特色资源为主的民间药物的基础与应用研究;

⑤道地中药材的野生抚育技术研究与种苗基地建设;

⑥中药配方颗粒开发研究。

(3)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

①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研究,海绵城市关键共性技术与相关应用材料研究。

②污染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减量化技术和对生态无害化处理技术,重点加强清洁生产、节水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垃圾焚烧和烟尘污染治理控制技术等研究。

(4)科技惠民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应用与示范

①常见病和多发病高效诊治、生殖健康、中医药和民族医药、远程医疗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②生态治理与恢复、大气等污染控制、饮用水保障、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垃圾与污泥处理、新能源利用、节能环保、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③食品安全检测、监测、溯源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推广。

④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深部矿井隐蔽灾害探测与治理技术,安全生产管控一体化技术与应用。

⑤城市生态环境变化、治污降霾成因基理技术与装备研究。

⑥城市高层建筑消防设施与远程监控技术研究开发,消防联动控制技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新型消防装备技术开发等。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本计划项目,必须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和制约行业技术进步的关键问题设计课题,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农业类、社会发展类、推广类的项目,其科技含量必须居于市内本行业技术水平前沿,在技术上要有创新性。工业类项目,其科技水平应具有省内先进以上水平;项目以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为重点,其成果能在当地应用转化。科研单位、高等院校选择项目应与咸阳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且成果已经在我市转化或今后可能在咸阳转化,申报材料中有成果应用、转化方案,按照各类计划申报限额组织好项目的筛选审查上报(限额申报范围另行通知)。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类项目,原则上应申报国家、省级自然科学研究基金,本计划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可靠,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并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均须填写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表、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申报表、项目建议表可在市科技信息网下载),加盖本单位公章。在研或未结题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报新项目;需要续接的项目,要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续接申请。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3、农业科技攻关与应用推广、工业科技攻关与集成应用、社会发展科技攻关推广应用、市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市重点新产品计划都统一采用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建议表、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

4.咸阳市科学技术研究攻关计划项目完成后,必须在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咸阳中心进行成果登记。没有进行成果登记的项目,不予进行结题、验收,也会影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下次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信用。

5.项目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分类汇总、盖章后将项目电子版和书面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咸阳市重大科技专项计划

2018年度全市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支持产学研用合作项目及产业化前景好的科技项目,以加快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培育产业链,着力培育成长性好、增值潜力大的新兴产业,依靠科技创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技术和产品,资源主导型产业关键技术链与产业链延伸到重大项目,开发一批科技创新产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辐射带动我市现代产业快速发展。

(一)重点支持范围

1、工业

战略新兴产业和创新产品(群)开发;支持资源主导型产业关键技术(链)研发及产业化;支持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能够形成新的财源税源的项目。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培育战略新兴产业。

(1)电子信息领域:集成电路设计;现代通信技术及设备;嵌入式软件;“两化”社会变革融合示范;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光电子信息材料;新型电子元器件与组件等。

(2)先进制造领域:现代集成制造技术及设备;精密高效加工和成形设备;智能化仪器仪表;智能机器人及主要零部件;高压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与产品;新型医疗器械技术及产品,航空与船舶制造关键技术与产品开发;新型农业设备制造技术与产品;新型机械基础件与标准件产品;智能制造与再制造技术及产品;重点项目创新平台建设等。

(3)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领域: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与高效节能技术;半导体照明(LED)技术;煤炭及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煤油转化及煤气转化技术与设备,煤化工等共性技术及产业化产品。

(4)新材料领域:金属复合材料、非金属材料、纳米材料;磁性材料;高分子材料;石墨烯材料;新型电池材料;电子材料;绿色建筑材料;村镇生态建筑材料与部品;功能陶瓷材料、精细化工技术及产品等。

(5)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目标,加强产业共性和关键技术推广应用,延长产业链,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率。重点支持绿色建筑关键技术与设备,建筑垃圾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与设备,新型建筑陶瓷、玻璃纤维、墙体材料技术及设备;功能食品研发,利用生物技术、清洁生产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等提升食品工业技术进步的创新类工艺技术研究应用;食品精深加工设备及茯茶新技术及产品;纺织服装产业重点支持新技术、新工艺应用与新装备开发、功能面料的设计与开发等。

(6)创新药物研究及关键技术应用:新型制剂、中成药大品种二次开发研究、中药大品种培育;新型医疗器械关键技术及产品;中药饮片炮制工艺及设备开发研制;天然药物有效成分提取技术及产品研究。

(7)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与电池管理系统;电子控制与智能技术;整车轻量化技术;燃料电池动力系统;插电/增程式混合动力系统;纯电动力系统。整车设计、动力总成、装备制造、涂布设备、关键零部件、配套设施等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

2、农业

围绕农牧业良种繁育与示范,优质农产品生产及现代物流,互联网+现代农业,功能性食品与加工产业链等重点创新链项目,支撑优势、特色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1)农作物优异种质资源引进、优系创制及产业化应用;

(2)设施农业与物理农业结合关键技术与装备开发;

(3)园艺作物集约高效及省力化栽培技术、重大病害防控技术集成与产业化示范应用;

(4)畜禽健康高效养殖与重大疫病防控技术研究与规模化示范。

(5)农业高效节水技术集成、智能农业与产品开发;

(6)农产品精深加工及质量安全控制技术与新产品开发;

(7)药用植物新品种选育及中药材规范化栽培技术研究与苗木示范基地建设。

3、政策补助项目

符合市委市政府文件规定的规定有关中省平台建设,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创新团队及人才等政策性补助项目。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依据2018年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认真编写2018年市重大科技项目建议表、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申报资料,同时提供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申报单位应为在咸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基础条件与自筹经费保障。对承担市科技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再受理今年项目的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2、申报企业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有固定的技术依托单位或科技创新团队。有稳定的科技投入和良好的经营业绩。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2017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600万元。申报单位要有明确的自筹资金筹措计划或银行贷款合同(协议),申报时出具配套资金承诺证明材料及2017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3、项目承担单位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有书面承诺。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明确的技术实施方案,项目已经进行前期研发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或进入中试和有望实现产业化,市场潜力大,商业模式新,示范带动效果明显,有利于培育新的财源和税源。

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5、项目团队主要技术人员为非本单位固定人员的,需要提供技术合作协议书。

6、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要进行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并分类汇总、排序、盖章后报送,部省属企业和科研院所创办的科技企业可直接申报。

7、咸阳市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完成后,必须在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咸阳中心进行成果登记,没有进行成果登记的项目,不予进行验收,项目负责人不能再行承担省市科技项目。

三、咸阳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培育计划

(一)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高技术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具有科技创新活力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企业条件

1、凡在我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具备有一定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企业连续两年产值、收入增速在50%以上,市场前景看好;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5%。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7、申请股权投入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

(三)申报项目要求

1、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具有明晰的知识产权,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我市新兴产业。

3、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营业务突出,产品或服务特色鲜明,近三年来至少有3项新成果、新技术或授权专利。

4、实施周期过长、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及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不予支持。

5、已通过其他渠道连续两年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6、申报单位要认真核对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造假,企业将承担相应后果。

(四)支持方式

按照市科技小巨人、瞪羚企业等扶持政策,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在以下三种方式中进行选择。

1、股权投入。按照按照《咸阳市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资金股权投入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企业发展情况择优支持。

2、贷款贴息。根据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利税完成情况,或者获得贷款融资情况,择优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3、无偿资助。

(五)承担过市级科技项目的企业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申报。

1、立项项目处于执行期,尚未验收的;

2、立项项目终止或验收不合格的。

(六)申报材料

1、《咸阳市科技企业小巨人(瞪羚企业)培育计划项目申请表》(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3、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企业或产品商标等;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科技人员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6、项目技术相关佐证材料(如:能说明技术创新性的有关技术文件、产品鉴定、检验、检测报告等);科技成果证明(专利证书,新药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等);

7、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8、银行贷款证明材料;

9、股权投入项目需提供单位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决定机构出具的同意股权投入的书面材料;

10.说明企业情况的其它材料;

11.项目承担单位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有书面承诺。

报送资料包括项目电子版和书面申报材料。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按项目建议书、申请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要另行加装、制做其它材质封面。所有材料经所属各县区(市)科技局统一审核后,报送至市科技局工业科技科,也可在市政务大厅科技局窗口申报。同时报市财政局教科文科(一份)。

四、咸阳市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专项计划

(一)支持范围

依托中省市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能源开发与节能、生物与新医药、现代农业、资源与环境、智能化等技术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团队,围绕我市的重点产业、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积极培育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被支持者应有稳定和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研发水平在相关领域居国内先进地位,拥有科技含量高、应用性强的发明专利或自主创新成果,能产生巨大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下列1、2、3、4其中之一和5、6条件即可申报。

1、所在企业或科研院所拥有知名度较高的自主品牌,申请人拥有发明专利,位次在发明人前二位,自主研发的主导产品在国际或国内市场占有较大份额或一定影响。

2、所在企业或科研院所建有市级及以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技创新载体,申请人为技术中心或团队的骨干成员。

3、申请人承担并完成市级及以上重大专项项目,为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所在企业或科研院所拥有一支能将研发成果产品化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或高技能人才队伍,同时能为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配套服务。

4、申请人获得过市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且为第一获奖者,或获得省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且为前三名。

5、科技领军人才应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同行业或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在推动我市现代产业发展中已形成一定的技术成果或专利技术,年龄在45周岁以下。

6、所在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为5-10人,可跨单位协作。40周岁以下技术人员及牵头企业或科研院所的技术人员应分别占到核心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必须是企业或科研院所、高校技术团队负责人。鼓励校企联合申报。

2、实行限额申报。一个单位同一领域只能申报1人。

3、所在单位必须承诺配套支持,否则不予受理。

4、报送资料包括项目电子版和书面申报材料。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按项目建议书、申请书、工作总结报告及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要另行加装、制做其它材质封面。

五、咸阳市科技成果推广计划

(一)科技成果来源

获国家、省级或市级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列入国家、省级和市级各类科技计划已通过登记的科技成果;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具备转化条件的成果以及其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引进或应用的科技成果,且在生产中形成了新技术新工艺。以上成果均需进行了省级科技成果登记,在申报时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重点支持领域

1、先进制造、材料技术;

2、新能源与高效节能先进技术;

3、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和节水共性技术;

4、信息技术在文化、旅游和传统产业中的应用;

5、动、植物新品种及其配套技术;

6、农产品深加工的共性技术;

7、煤化工、石油化工技术成果项目。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原则须包括技术支持和技术实施单位。技术支持和技术实施也可以为同一单位。技术支持单位一般指技术的供给方,如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等;技术实施单位是指技术的需求方或技术的实际应用单位。

2、咸阳市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采用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建议表、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

3、报送资料包括项目电子版和书面申报材料。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按项目建议书、申请书、可行性分析报告及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要另行加装、制做其它材质封面。

六、咸阳市重点新产品培育计划

(一)优先支持领域

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特点和资源优势,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竞争力的创新产品;开展设计和结构创新,有利于培育成为地方名牌的新产品;有利于区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的新产品。

(二)不支持范围

1、食品、保健品、饮料、烟、酒类产品;

2、化妆品、日用化工、一般纺织品、服装、家具、家电等日用产品;

3、用进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组装的产品;

4、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

5、传统手工艺品;

6、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

7、高能耗、污染环境的产品。

(三)申报要求

1、凡在咸阳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

2、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材料;

(3)附件材料(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5)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

(6)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特殊行业许可证;

(7)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认可证明,或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8)权威机构检测(验)报告;

(9)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和最新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

(10)用户意见报告(不少于两份)等其他证明材料。

(四)其它注意事项

1、已列入新产品计划的同一产品及型号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若申报项目名称相同,而型号不同,则必须提供该型号所采用的新的授权专利及其说明书摘要,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等内容,以证明其比原列入计划项目的产品有重大的改进和创新,方可申报。

2、产品名称及型号填写要简洁、清晰、规范。名称应用中文,尽量不出现英文词组或缩写,不得使用“系列产品”等词语,属系列产品必须注明型号。

3、报送资料包括项目电子版和书面申报材料。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按项目建议书、申请书、可行性分析报告及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要另行加装、制做其它材质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