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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系教学课程任务书制度(试行)

为保证教学进度的正常进行,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该教学课程任务书由教研室下发给各任课教师;

第二条 各任课教师接到教学课程任务书之后,若有改动,向教研室申请,经系部教学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 各任课教师必须按要求授课,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第四条 教师未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按《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第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制订解释权在建筑工程系。

附:教学课程任务书样本。

建筑工程系

2011年10月

教学课程任务书(存根)

同志:

您所担任的 专业 级 班《 》课程( )的讲授,周学时为 ,供 学期使用(总学时约为 课时),作业布置次数 次,批改次数为

次。

教材处理意见:

建筑工程系教学办

年 月 日

教学课程任务书(存根)

同志:

您所担任的 专业 级 班《 》课程( )的讲授,周学时为 ,供 学期使用(总学时约为 课时),作业布置次数 次,批改次数为

次。

教材处理意见:

建筑工程系教学办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