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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交2016年度下半年​科研成果统计及全年技术服务材料的通知

 

关于收交2016年度下半年

科研成果统计及全年技术服务材料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处室:

科研处关于收交全院教师2016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报表、成果复印件及全年教师技术服务资料的通知如下:

1.本次收交的科研成果为2016年7月-2016年12月产生。包括论文成果、著作(教材)成果、专利成果、科研项目各级获奖成果、各级获奖论文成果、教师艺术类实践研究成果。

2.学院收交的科研成果单位必须是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包括专利成果要求专利权人是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其他单位不计成果。论文成果必须公开发表,复印件要求:期刊上下封面,目录,文章全文。著作或教材复印件要求:封面,具有CIP数字号及出版发行详细信息页面,编写人员页面,能反映具体编写任务的前言及目录。

3.各处室教师成果材料的收交,根据个人专业领域在相应的二级学院登记和提交成果复印件。

4.科研处对提交成果要求的数量,每项统计表一式二份,每项成果提交成果复印件二份。

5.关于各院部教师技术服务,要求是2016年全年,形成总结1份,有合同或协议、聘书及服务效果具有企业签章的提交复印件一份。

6.形成的统计表及技术服务总结需各教学院部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科研处。

7.收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0日。

备注:

1)成果统计以教学院部为单位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2)上半年提交成果有遗漏补充进来。并标注。

3)根据教育部年度统计报表要求,教师出版的著作(教材)统计要求详细信息,对于上半年已登记过的著作或教材已提交成果复印件的教师仍需补充填写详细信息,不再提交复印件。

                                   

                                                           科研处

20161125